溶劑型木器涂料和水性內墻涂料CCC認證 依據標準換版通知
時間:2025年12月11日
溶劑型木器涂料和水性內墻涂料CCC認證
依據標準換版通知
各認證客戶:依據標準換版通知
2025年5月31日,國家標準委發布《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第2部分:工業涂料》(GB 30981.2-2025)、《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第1部分:建筑涂料》(GB 30981.1-2025),替代《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1-2020)、《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2-2020),作為現行溶劑型木器涂料、水性內墻涂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依據標準,將于 2026年6月1日實施。2025年11月11日,強制性產品認證建材技術專家組TC19形成了TC19-2025-01《關于溶劑型木器涂料、水性內墻涂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標準換版的技術決議》。根據技術決議內容,方圓已修訂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溶劑型木器涂料和水性內墻涂料》(CQM10-C2101-2024),并編制了換版方案。其中涉及已有認證產品的新舊版標準主要技術變化詳見附件1。為確保該標準換版工作順利進行,發放通知如下,請各相關企業執行。
1 標準換版時限
1.1 初次認證依據標準時限
2026年05月31日前,企業可根據自身意愿選擇按照舊版標準GB 18581-2020(溶劑型木器涂料適用)、GB 18582-2020(水性內墻涂料適用)或新版標準GB 30981.2-2025(溶劑型木器涂料適用)、GB 30981.1-2025(水性內墻涂料適用)申請認證。按照舊版標準進行初次認證現場檢查時,認證機構將在2026年6月1日前發放符合舊版標準要求的證書,如不能在2026年6月1日前發放,則需要按照新版標準重新申請認證;2026年06月01日后,認證委托人應按照新版標準申請認證。
1.2 獲證產品換版時限
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2026年05月31日前,企業可根據自身意愿選擇是否申請舊版標準證書的轉換;2026年06月01日后,所有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最遲應于最近一次年度監督檢查時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將暫停證書,三個月內未恢復證書的,將撤銷相關證書。對于轉換認證機構證書,換版時限要求同獲證產品換證時限要求。
2 標準換版要求
2.1 標準換版方式
1)資料評審方式換版:認證委托人在方圓業務系統單獨申請標準變更申請或結合其他變更一同申請,并在下一次監督檢查前完成證書轉換;
2)結合年度監督檢查方式換版:認證委托人結合例行監督/恢復/變更檢查實施證書轉換,同時在例行監督/恢復/變更檢查前提交變更申請。
2.2 獲證產品標準換版要求
對于已經依據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認證委托人在方圓網站用戶平臺(http://pc.cqm.cn)在線提出標準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變更申請資料:
1)產品認證申請書(變更申請);
2)每個認證單元符合技術決議及新版標準要求的檢測報告,檢驗項目為全部適用項目。(當獲證組織提供的是CCC指定實驗室出具的型檢報告時,在隨后的第一次監督檢查中可減少抽樣,但應滿足實施細則監督抽樣要求;獲證組織也可結合例行監督/恢復/變更檢查按照認證單元實施抽樣檢驗,檢驗項目為新版標準全部適用項目。)
3)產品描述(如無變化可不提供);
4)產品一致性清單(產品分類、執行標準變化);
5)修改質量手冊及適用的程序文件;
6)如為ODM或OEM模式,應重新簽訂或補充簽訂相關的委托加工協議,明確產品質量生產、檢驗及交付時符合新版標準的要求;
7)產品外包裝及標簽設計圖或實體照片,關注產品包裝應符合新版標準關于標志的要求;
8)如結合其他變更,提交其他變更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方圓對變更申請資料或結合例行監督/恢復/變更檢查進行評審,評價通過后換發新版標準證書。
新版標準主要技術指標變化見“附件1”。
3 本通知中對涂料產品CCC認證執行新版標準的要求,并不免除相關產品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的責任,請相關生產者依法依規合理制定產品生產銷售計劃。建議企業在新版標準實施前完成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
4 舊版證書的回收和新版證書的發放要求
持有紙質證書的企業需要將舊版認證證書原件郵寄給分支機構相關人員,方圓收到舊版證書后發放新版認證證書,如舊版證書原件遺失,企業需向方圓提交《證書遺失聲明》。持有電子版證書的企業,換發新版證書后舊版證書二維碼信息將顯示“已換發新證”狀態,不應再繼續使用。
5 聯系我們
為了提高此次標準換版的效率和質量,方圓將根據認證企業需求,適時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新版標準的內容講解以及新舊版標準差異及換版要求。
如有培訓需求,可咨詢方圓客服工程師并聯系報名。必要時,方圓可指派技術專家到企業現場講解標準內容及換版流程。聯系方式:01068716870(宋海龍shl@cqm.com.cn)。
本方案由方圓制定并解釋。
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新舊版標準主要技術變化
通過新舊標準比對,標準主要有以下變化:
1、GB 30981.1-2025 《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第1部分:建筑涂料》
本文件代替 GB 18582-2020《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和 GB 38468-2019《室內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本文件以 GB 18582-2020 為主,整合了GB 38468-2019 的內容,與GB 18582-2020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圍”(見第1章,GB 18582-2020的第1章);
b) 刪除了“裝飾板涂料”和“效應顏料”術語和定義(見 GB 18582-2020的第3章);
c) 更改了“建筑用墻面涂料”的定義(見 3.2,GB 18582-2020的 3.2);
d) 增加了“平涂涂料”“質感涂料”“地坪涂料”“水性地坪涂料”“溶劑型地坪涂料”“無溶劑型地坪涂料”“輔助材料”“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生物殺傷劑”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GB18582-2020的第3章);
e) 更改了“產品分類”(見第4章,GB18582-2020的第4章);
f) 刪除了“膩子”產品及其項目和指標(見 GB18582-2020 的表 1);
g) 更改了“水性墻面涂料”的分類及相應“VOC 含量”指標,增加了“SVOC 含量”“總砷(As)含量”“甲基異噻唑啉酮(MIT)含量”項目及指標,“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總和含量”項目增加了“辛基酚、壬基酚”品種(見表1,GB 18582-2020的表 1);
h) 刪除了“裝飾板涂料”產品及其項目和指標(見GB18582-2020的表 2);
i) 增加了“地坪涂料”產品及其項目和指標(見表2);
j) 增加了“輔助材料”產品及其項目和指標(見表3);
k) 更改了“取樣”;更改了“VOC 含量”“甲醛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總和含量”項目的試驗方法,增加了“SVOC 含量”“總砷(As)含量”“甲基異噻唑啉酮(MIT)含量”“多環芳烴總和含量”“鄰苯二甲酸酯總和含量”“游離二異氰酸酯(TDI和 HDI)總和含量”“游離 4,4'-二氨基二苯甲烷(MDA)含量”項目的試驗方法(見 6.1、6.2,GB 18582-2020的 6.1、6.2);
l) 更改“包裝標志”為“標志”,并更改了技術內容(見第8章,GB 18582-2020的第8章);
m) 刪除了“附錄A”(見 GB18582-2020的附錄 A)。
2、GB 30981.2-2025 《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第2部分:工業涂料》
本文件代替 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4409-2020《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4613-2009《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0981-2020《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和 GB 38469-2019《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本文件以 GB 30981-2020為主,整合了 GB 18581-2020、GB 24409-2020、GB 24613-2009、GB 38469-2019的內容,與GB 30981-2020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圍”(見第1章,GB 30981-2020的第1章);
b) 刪除了術語“車間底漆”“效應顏料"和定義(見 GB 30981-2020的第3章);更改了“集裝箱”的定義,增加了術語“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無溶劑涂料”“粉末涂料”“輔助材料”“與人體密切接觸的消費品用涂料”“特殊功能性涂料”“聚氨酯類溶劑型木器涂料”“硝基類溶劑型木器涂料”“醇酸類溶劑型木器涂料"“不飽和聚酯類溶劑型木器涂料”“家具涂料”“原廠涂料”“底色漆(車輛)”“實色漆(車輛)”“本色面漆(車輛)”“高裝飾效應顏料漆”“防火涂料”“通用底漆(船舶)”“裝飾板涂料”“無機涂料”“鋅鋁涂料”“乳膠涂料"“有機溶膠”“玩具”“小型游樂設施”“體育器材”“機動車”“乘用車”“載貨汽車”“客車(機動車)”“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軌道交通車輛”“動車組”“鐵道車輛”“客車(鐵道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貨車(軌道交通車輛)”“船[舶]”“機械設備"“大型游樂設施”“五金制品”“道路交通設施”“現場涂裝”“工廠化涂裝”“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和定義(見第3章,GB 30981-2020 的第3章);
c) 更改了“產品分類”,增加了“涂層危害性標記"(見第4章,GB 30981-2020的第4章);
d) 增加了“木器涂料"“玩具涂料、小型游樂設施涂料、體育器材涂料、樂器涂料”“汽車原廠涂料(乘用車、載貨汽車)”“汽車原廠涂料[客車(機動車)、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汽車修補涂料”“軌道交通車輛涂料[動車組、客車(鐵道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牽引機車]”“軌道交通車輛涂料(貨車)”“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涂料、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涂料、車輛用零部件涂料”“船舶涂料(限鋼質船)(不含零部件涂料)”“預涂卷材涂料”“裝飾板涂料、非輥涂的金屬基材幕墻板涂料”“五金制品涂料、工藝品涂料”“道路交通涂料”產品及指標,刪除了“型材涂料(含金屬底材幕墻板涂料)"中“氟樹脂涂料”產品及指標,將“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護涂料(建筑用墻面涂料除外)”更改為“建筑物、構筑物和大型游樂設施防護涂料(含防火涂料)”,將“型材涂料(含金屬底材幕墻板涂料)”更改為“型材涂料、金屬家具涂料”,更改了“型材涂料”中“其他”的指標,更改了“包裝涂料"中“其他”的“噴涂”的指標(見表1,GB 30981-2020的表1);
e) 增加了“木器涂料”“玩具涂料、小型游樂設施涂料,體育器材涂料、樂器涂料”“汽車原廠涂料(乘用車)”“載貨汽車原廠涂料、載貨汽車用零部件涂料"“汽車原廠涂料[客車(機動車)、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汽車修補涂料”“軌道交通車輛涂料[動車組、客車(鐵道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牽引機車]”“軌道交通車輛涂料(貨車)”“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涂料、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涂料、車輛(除載貨汽車外)用零部件涂料"“船舶涂料(限鋼質船)(不含零部件涂料)”“裝飾板涂料、非輥涂的金屬基材幕墻板涂料”“五金制品涂料、工藝品涂料”“道路交通涂料”產品及指標,將“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護涂料”更改為“建筑物、構筑物和大型游樂設施防護涂料(含防火涂料)”;將“預涂卷材涂料”和“型材涂料”中“氟樹脂涂料”更改為“高耐久型”;更改了“包裝涂料”中“不粘涂料"的指標;將“型材涂料(含金屬底材幕墻板涂料)”更改為“型材涂料、金屬家具涂料”(見表2,GB 30981-2020的表2);
f) 增加了“木器涂料"產品及“VOC 含量"項目和指標(見表4,GB 30981-2020的表4);
g) 增加了“膩子”產品及“VOC含量”項目和指標(見表5);
h) 增加了“輔助材料”產品及其項目和指標;增加了“苯系物總和含量”“甲苯含量”“SVOC 含量”“甲醛含量”“生物殺傷劑含量”“石棉含量”“游離二異氰酸酯(TDI和HDI)總和含量”“烷基酚聚氣乙烯醚(APEO)總和含量”“可溶性元素[鉻(Cr)]含量”項目及指標;更改了“苯含量”“甲苯與二甲苯(含乙苯)總和含量”“鹵代烴總和含量”“多環芳烴總和含量”“甲醇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總和含量”的分類和指標(見表6,GB 30981-2020的表5);
i) 增加了“玩具涂料和木器涂料的所有品種,以及其他與人體密切接觸的消費品用涂料的面漆和罩光清漆”產品及其項目和指標(見表7);
j) 更改了“取樣"(見 6.1,GB 30981-2020的 6.1);更改了“VOC 含量”“多環芳烴總和含量”“甲醇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總和含量”項目的試驗方法,增加了“特殊涂料品種的測試規定”“SVOC 含量”“苯系物總和含量”“甲醛含量”“生物殺傷劑含量”“石棉含量”“游離二異氰酸酯(TDI和HDI)總和含量”“燒基酚聚氣乙烯醚總和含量”“可溶性元素含量”“鄰苯二甲酸酯總和含量”“光引發劑總和含量”項目的試驗方法(見6.2,GB 30981-2020的6.2);
k) 更改了型式檢驗周期要求(見7.1.1,GB 30981-2020 的7.1.1);
l) 更改了標志的技術內容(見第8章,GB 30981-2020的第8章);
m) 更改了“文件的實施"(見第9章,GB 30981-2020 的第9章);
刪除了“附錄 A"(見 GB 30981-2020的附錄 A);將“附錄B六價鉻(Cr6+)含量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改為“附錄 A 總六價鉻[Cr(Ⅵ)]含量的測定”,更改了其中“不揮發物含量的測定"和“精密度”內容(見附錄A,GB 30981-2020的附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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